【本文来自《政府采购价比市场价高几倍?农村这事要重视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
我经常接触政府集采,还担任过市一级评审专家库的专家,这方面还算有些发言权。原来确实有集采专供商品,比价过程的监督很模糊,不过财政部2026年新规(财库8号文)明确要求,电子卖场上架商品必须是市场上流通的“货架产品”,原则上需具备商品条码(GB12904),不得是专供产品,这部分现在基本上没有空子钻了。目前的问题在于,一方面,单位采购人不做尽职比价,另一方面,卖场价格调整慢,市场价格检测机制薄弱甚至没有。我有次参与评审的时候,就发现一个商品上架2年了,一次价格都没调整过,而同型号市场价格已经下降了近40%。现在浙江那边搞的比较好,有个政采指数价,基于全国商品交易数据实时计算同款商品综合参考价,系统自动拦截偏高报价。但是像我这个IP的穷省份,目前还上不了这种系统,仍然比较依赖人工巡检。再就是目录外的小额采购,这块其实是监管漏洞最大的。